會計人員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學分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科目占比不得低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該要求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制定,旨在確保從業人員知識更新與職業能力提升。
政策依據與學分結構
財政部明確要求會計人員每年通過繼續教育獲取至少90學分,專業科目需達60學分以上。專業科目內容涵蓋會計準則、財稅法規、職業道德等核心領域,公需科目則包括技術應用、心理健康等通識內容。學分計算以課程時長為基礎,每50分鐘折算1學分。
地區差異與特殊規定
山東省2025年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要求專業科目不低于60學分,體現職稱評審的差異化要求。北京、上海等地將新《會計法》列為必修內容,成都等城市則要求完成指定主題的公需科目學習。跨地區執業人員需特別注意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查詢工作地財政部門的具體細則。
學分獲取與登記方式
1. 網絡教育:通過財政部門備案的在線平臺完成課程學習及在線考核
2. 面授培訓:參加行業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組織的專題培訓班
3. 考試抵免:通過會計職稱考試單科可抵免90學分
4. 學術成果:發表專業論文或參與課題研究可申請學分認定
完成學習后需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學分登記,未按時完成將影響職稱評審和資格考試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