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中級會計師需通過工作年限證明驗證從業經驗,核心材料包括單位蓋章的證明文件、社保繳納記錄及繼續教育證明。全日制學歷考生工作年限從畢業后開始計算,非全日制考生可累計學歷取得前后的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

單位證明文件要求
考生需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的會計崗位工作證明,明確標注姓名、身份證號、崗位及工作時間(精確到年月),并加蓋公章。若存在多個工作單位,需分別開具證明并確保累計年限符合報考條件。離職人員可提供原單位證明或社保記錄作為補充。
社保與輔助材料審核
部分地區要求提交連續社保繳納記錄,需體現單位名稱及會計崗位信息。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可作為輔助材料,跨地區報考需補充屬地證明材料(如居住證)。繼續教育記錄需滿足每年約90學時要求,并與信息采集平臺數據一致。
信息采集與特殊人群處理
全國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平臺數據將作為審核依據,考生需提前完善從業信息。在校實習或兼職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博士學位報考者無需提供工作證明。材料造假將導致取消資格,建議考生通過官方渠道確認屬地政策細節。
工作年限證明是資格審核的核心環節,考生應確保材料真實完整,及時完成信息采集及繼續教育。提前核對學歷與工作年限對應關系,避免因計算誤差影響報考。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異,建議結合屬地財政部門要求準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