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組在持有待售準則中確實可以包含企業的任何資產和負債,包括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甚至可能包括商譽。這一概念源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5)和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強調處置組是為了一并處置而組合的資產和負債集合,組內資產間不一定存在關聯。例如,企業出售一個業務分部時,處置組可能涵蓋廠房設備(非流動資產)、庫存(流動資產)、相關債務(負債)等。考生在備考2026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時,需從官方平臺如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獲取最新指引,確保理解核心差異:處置組與資產組不同,后者僅包含能獨立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組合,且不涉及負債。正確掌握此知識點有助于應對考試中的案例分析題,避免混淆概念導致失分。

處置組指企業通過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處置的一組資產及負債,其組成無限制,可包含任何類型資產和負債。權威依據來自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規定處置組適用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強調其商業實質,如債務重組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組內資產無需內在聯系,僅因交易目的被組合;例如,處置一個子公司時,處置組可能包括固定資產、存貨和應付賬款。考生需注意,處置組賬面價值計算需涵蓋所有相關項目,而減值測試時直接比較公允價值減出售費用后的凈額,無需考慮未來現金流現值。這區別于資產組減值處理,后者涉及可收回金額估算。備考中應參考官方教材最新版,確保知識點準確性。
處置組與資產組的關鍵差異在于組成和處理方式。處置組包含資產和負債,資產組僅含資產或商譽,且資產間需有緊密關聯以共同創造現金流。減值損失分配規則不同:處置組減值損失先扣除商譽后,在非流動資產間按賬面價值比重分配,流動資產不承擔損失;資產組減值則抵減組內資產賬面價值。原因在于處置組基于即將出售特點,其公允價值更易確定,而資產組需考慮持續使用價值。備考時考生易混淆兩者,建議通過斯爾教育蔣明樂教授的會計課程系統學習,使用資料《打好基礎》梳理邏輯鏈,結合《只做好題》練習真題案例,強化辨析能力。
處置組的減值處理直接以公允價值減出售費用后的凈額與賬面價值比較,損失分配遵循特定順序:
針對202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生應制定系統學習計劃。斯爾教育提供完整課程體系:入門班適合零基礎學員,基礎班-一輪覆蓋處置組等難點,沖刺串講班強化應試技巧。配套資料如《打好基礎》詳解會計準則,《只做好題》提供實戰案例。備考時間表建議:
系統化備考是應對會計知識點的關鍵,考生應結合官方大綱和斯爾資源,確保全面覆蓋處置組等考點。利用基礎速成班高效復習,考前劃重點資料輔助最后沖刺,助力2026年考試成功。